咨询热线:137-5759-6476

律师介绍

王定高律师 王定高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法律功底扎实.2010年即以超A证65分的超高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已成功办理数百起案件,认真负责.细致周到,有较好的理论研究能力.其撰写的文章三次在律...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王定高律师

手机号码:13757596476

邮箱地址:13757596476@163.com

执业证号:13306201310935141

执业律所:浙江金柯桥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绍兴市柯桥区金柯桥大道1255号,财富大厦2208室

经济犯罪

经济犯罪的特征

(一)经济犯罪的内部特征。

1、犯罪主体,大多数经济犯罪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少数由单位构成(特殊主体)。具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

2、经济犯罪主观上,是故意犯罪,或以营利为目的,或以占有为目的,或以其他为目的传播、破坏等。通常情况下,经济犯罪分子获取非法的物质利益都会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

3、危害行为的外样化,现行刑法典及单行法规,把经济犯罪分成若干类别,又分为若干行为,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为生产销售一般的伪劣产品、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等。

4、经济犯罪是一种腐败行为。其危害了国家整体经济秩序,行为人在经济运行中,以不法牟取非法利益,危害了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运行。

5、任何经济犯罪都必须具有经济的内容,因此,与自然犯罪是不同,它既违反刑事法律,又违反经济法律和行政法规,同时也违反了民事法规。

(二)经济犯罪的外部特征。

1、经济犯罪具有复杂性。经济犯罪是伴随商品经济而产生的一种犯罪形态,商品经济越来越发展,经济犯罪也随之越来越复杂。

2、经济犯罪具有隐蔽性。首先,因为经济犯罪具有法定犯的特征,即指仅仅是由于法律的专门规定,其行为才被视为犯罪。其次,还因为经济犯罪的智能犯特征,其犯罪主体许多受过良好的正规教育,具有较高的学历和职位,往往利用自己的职业、专长,在自己熟悉的经济领域中进行犯罪。第三是因为经济犯罪行为人的欺骗性。这些人主体身份特殊还打着搞活经济、改革开放的旗号,在承包、联营等经济活动的掩护下,大肆进行犯罪活动。第四,是因为犯罪被害人的顾虑性,这些人有些是在经济犯罪中得到好处的人,如行贿人与受贿之间,挪用公款人与使用人之间,他们害怕本人受到牵连。

3、经济犯罪具有可变性。其表现之一是经济犯罪是从传统的财产犯罪中蜕变而来的,随着商品经济的大力发展,从传统的财产犯罪中便衍生危害更大的经济犯罪,如诈骗罪衍生的合同诈骗、贷款诈骗、保险诈骗等;表现之二是新型的经济犯罪不断产生。

4、经济犯罪具有贪婪性。这是由经济犯罪的牟利性决定的。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咨询电话

137-5759-6476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金柯桥大道1255号,财富大厦2208室

联系方式:13757596476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